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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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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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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提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2. 得以言詞(審理程序)或書面(準備程序)中提起。
  • 發布日期:110-04-23
  • 更新日期:110-04-23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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