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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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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性侵害犯罪的被害人,雖想出庭,但是不想與被告碰面,受到二次傷害,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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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本院入口處即向門口駐衛警或是志工說明來意,他們會聯絡承辦人員並將你帶到法警室,等待開庭,不會讓你與被告碰面造成困擾,你可以請求隔離訊問,需要指認被告時,本院設有指認室,透過單向玻璃指認被告,亦有變音設備,不需要擔心會被認出。

  • 發布日期:110-04-23
  • 更新日期:110-04-23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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