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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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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司繼字第1786號公示催告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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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稿名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催告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6日
發文字號:士院彩家相108年度司繼字第1786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院108年度司繼字第1786號陳報遺產清冊公示催告
      事件裁定。
依據:民法第 1157 條、家事事件法第 130 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陳報人即繼承人林諸文。
二、本件係對被繼承人林詩豪( 死亡) (男、民國62年3 月25
      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L121593760號、108 年10月18日
      死亡、生前籍設:臺北市北投區中和街57巷10號4 樓)之
      債權人為公示催告。
  三、被繼承人林詩豪之債權人應自本公示催告揭示於本院公告
      處、司法院資訊網路及其他適當處所之翌日起7 個月內向
      陳報人報明其債權。
  四、債權人未於上述期間內報明,且為陳報人所不知者,僅得
      就賸餘遺產行使其權利。
  五、本件裁定正本黏貼於本院公告處。

核章:擬            核            判
書記官:黃郁庭
股別:相
函稿代碼:F061-4 陳報遺產清冊公示催告債權人報明債權公告

  • 發布日期:108-12-30
  • 更新日期:108-12-30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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