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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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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4年度司執助字第012083號林聖萍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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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4司執助夏字第1208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聖萍之114年9月4日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4年度司執助字第12083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林聖萍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附件節本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件:禁止林聖萍所有在第三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集保帳戶內之上市、上櫃股票,以第三人收受本命令當日收盤價為基準,於說明二所示債權額範圍內為移轉或為其他處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3   日
民事執行處夏股書記官林詩綺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1-04
  • 更新日期:114-11-04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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