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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4年度司執字第061283號沈瓊慧之執行命令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2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4司執暢字第6128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沈瓊慧之114年11月2日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4年度司執字第61283號債權人孫孟涵與債務人沈瓊慧間交付營業帳冊等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附件節本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件:債務人沈瓊慧處怠金新臺幣30,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 日
民事執行處暢股書記官劉彧
◎本件有國內及國外公示送達◎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1-04
- 更新日期:114-11-04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