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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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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4年度司執助字第009495號沁爍國際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林思妤之114年7月16日執行命令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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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2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4司執助富字第949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債務人沁爍國際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林思妤之114年7月16日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本院114年度司執助字第9495號債權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沁爍國際有限公司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附件節本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件:114年7月16日執行命令1件。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   日
民事執行處富股書記官陳香君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1-04
  • 更新日期:114-11-04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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