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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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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81781號李依蘋之114年12月11日拍賣期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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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2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2司執快字第8178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依蘋之114年12月11日拍賣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81781號債權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李依蘋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附件節本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件:本院定於114年12月11日下午3時整在民事執行處投標室,就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實施第1次公開拍賣,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   日
民事執行處快股書記官呂子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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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1-03
  • 更新日期:114-11-03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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