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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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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4年度司執字第066538號林志哲之114年12月11日詢價期日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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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4司執春字第6653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志哲之114年12月11日詢價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本院114年度司執字第66538號債權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林志哲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附件節本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件:為核定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之拍賣最低價額進行詢價並通知有擔保物權或優先受償權人行使權利,請依說明三至四辦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3   日
民事執行處春股書記官曹永瑄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1-03
  • 更新日期:114-11-03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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