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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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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31027號鍾張美貞之113年7月23日執行命令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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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23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3司執實字第3102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鍾張美貞之113年7月23日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31027號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鍾張美貞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附件節本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件:准許債權人向第三人士林後港郵局(臺北77支)收取如說明一所示之存款債權,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3  日
民事執行處實股書記官吳婉萱
 

  • 發布日期:113-07-26
  • 更新日期:113-07-26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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