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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51971號江萬德之拍賣通知一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別:雙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0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2司執雙字第5197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江萬德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
公司113年5月20日112士金職七字第199號拍賣通知一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雙字第51971號債權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江萬德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
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事送達,如附件節本所示文書,現由
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件:
主旨:本公司受理112士金職七字第199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
件,債務人江萬德所有經法院查封之不動產,定於113
年6月12日上午11時整在本公司投標室公開拍賣(特別
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請準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雙股 書記官 李宜均
★國內、外公示送達
檔案下載
- 112-51971pdf
- 發布日期:113-05-21
- 更新日期:113-05-21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