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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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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士小字第000371號李銘育即李銘松之民事判決正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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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05 月 20 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士民慶 113 年度 士小 字第 371 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 李銘育即李銘松 之民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 113 年度 士小 字第 371 號 清償信用卡消費借貸 事件,應送達民事裁定正本一件,現由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到庭領取(址設臺北市重慶北路四段2號)。

 

書記官 徐子偉

  • 發布日期:113-05-20
  • 更新日期:113-05-20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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