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239號陳勁汎之裁定

字型大小: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7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弘112年度訴字第1239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陳勁汎之113年5月7日裁定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訴字第1239號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陳勁汎等間代位請求分割共有物。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陳勁汎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周彥儒
 
  • 發布日期:113-05-07
  • 更新日期:113-05-07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