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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057612號王朝陽之分配期日通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1司執莊字第5761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朝陽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
公司113年5月3日111士金職二字第137號分配期日通知一
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莊第57612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王朝陽間清償信用卡消費借款強制執行事
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
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件:
主旨:本公司定於113年5月30日上午10時在本公司拍賣處實行
分配,請依說明二至七辦理,請查照。
民事執行處莊股 書記官 沈育儒
- 發布日期:113-05-06
- 更新日期:113-05-06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