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530號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衍茂,姫健文,珍妮亞當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涂明智,黃淑卿之開庭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結113年度訴字第530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起訴
       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3年度訴字第530號清償借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
          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25日上午9時3
          0分,在本院(設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3
          樓第八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5  日

書  記  官  宋姿萱
股       別:結股

  • 發布日期:113-04-25
  • 更新日期:113-04-25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