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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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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08935號李文金之113年4月23日執行命令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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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3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3司執高字第893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文金之113年4月23日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8935號債權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李文金間返還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附件節本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件:終止債務人李文金之保險契約,債務人李文金所得領取之解約金,應向本院支付轉給債權人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3  日
民事執行處高股書記官李原佶
 

  • 發布日期:113-04-25
  • 更新日期:113-04-25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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