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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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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80132號柯玉英之113年4月23日執行命令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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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2司執好字第8013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柯玉英之113年4月23日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80132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柯玉英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附件節本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件: 
僅終止如說明一所示之保險契約(保單編號:1010242289),債務人因終止契約所得領取之解約金,在新台幣116,883元範圍內,應依說明三所示之方式向本院支付轉給債權人,其餘扣押之保單應一併撤銷,如保險契約經終止後,其解約金為新台幣0元,請勿終止,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好股書記官董先芝
 

  • 發布日期:113-04-25
  • 更新日期:113-04-25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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