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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134號許文賢,蘇郁程之民事綜合辯論意旨狀繕本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廉112年度訴字第113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許文賢、被告蘇郁程之民事綜合辯論意旨狀繕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訴字第1134號洪橙穎與許文賢等間損害賠償。
二、應送達之民事綜合辯論意旨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許文賢、被告蘇郁程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康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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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年度訴字第1134號民事綜合辯論意旨狀節本pdf
- 發布日期:113-04-23
- 更新日期:113-04-23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