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士小字第000466號翁金龍之訴狀繕本

字型大小: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士民敬113士小字第466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翁金龍之原告113年3月26日陳報狀繕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3年度士小字第466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應送達之原告113年3月26日陳報狀繕本1件,現由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北路四段2號)。
書記官  陳香君  
 

  • 發布日期:113-04-22
  • 更新日期:113-04-22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