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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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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37322號賴恆偉之公告三個月拍賣期日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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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2司執富字第3732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賴恆偉之113年4月26日之公告三個月拍賣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7322號債權人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賴恆偉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附件節本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件:應買人得自本公告之日(民國113年4月26日)起3個月內,向本院具狀表示應買債務人賴恆偉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富股書記官簡吟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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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3-04-22
  • 更新日期:113-04-22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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