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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94824號賴昱旗即賴裎允之113年4月18日執行命令1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2司執實字第9482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賴昱旗即賴裎允之113年4月18日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94824號債權人台灣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賴昱旗即賴裎允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附件節本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件:
終止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保險契約(保單號碼177100175140),債務人所得領取之解約金,應向本院支付轉給債權人。如解約金扣除相關保單借款及保費墊繳等各項數額後,經計算後未滿新臺幣10,000元,亦無庸終止契約,請即向本院陳報。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實股書記官吳婉萱
- 發布日期:113-04-22
- 更新日期:113-04-22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