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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簡上字第000252號詹玉秀之判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公109年度簡上字第252號
主 旨:公示送達視同上訴人詹玉秀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4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09年度簡上字第252號張景芳等與吳敏帆間
分割共有物。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視同上訴人
詹玉秀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判決書正本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2 日
書 記 官 羅伊安
股 別: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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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3-04-22
- 更新日期:113-04-22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