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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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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簡上字第000252號詹玉秀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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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公109年度簡上字第252號


主    旨:公示送達視同上訴人詹玉秀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4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09年度簡上字第252號張景芳等與吳敏帆間
          分割共有物。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視同上訴人
          詹玉秀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判決書正本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2  日

書  記  官  羅伊安

股       別: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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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送判決正本_OCRpdf
  • 發布日期:113-04-22
  • 更新日期:113-04-22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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