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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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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661號丁濟平即上冠汽車商行之開庭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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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明113年度訴字第661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丁濟平即上冠汽車商行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3年度訴字第661號清償借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21日上午9時40分,在本院(設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3樓第5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陳芝箖


股       別:明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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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訴661起訴狀繕本pdf
  • 發布日期:113-04-19
  • 更新日期:113-04-19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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