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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02270號陳啓森之拍賣期日通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3司執貴字第227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啓森之113年5月2日拍賣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2270號債權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陳啓森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附件節本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件:本院定於113年5月2日上午10時整在說明四場所,實施公開拍賣如附表股票,請查照。
附表:
113年司執字002270號 強制執行事件動產附表 財產所有人:陳啓森
編號
物品名稱
數 量
單 位
物品所在地
最低拍賣價格
(新臺幣元)
備註
1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180
股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91號4樓貴股
共4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貴股書記官王玉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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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2270pdf
- 發布日期:113-04-17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