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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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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211號王俊元,林滄海,鉅磐工業有限公司之民事庭通知、起訴狀繕本、陳報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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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公113年度訴字第211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鉅磐工業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林滄海、被告王俊元之民事庭通知、民事起訴狀繕本及民事
          陳報狀繕本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3年度訴字第211號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鉅磐工業有限公司等間清償借款。
      二、應送達之民事庭通知、民事起訴狀繕本及民事陳報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鉅磐工業有限公司兼
          法定代理人林滄海、被告王俊元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書狀節本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7  日
書  記  官  羅伊安
附件:(節本)

股       別: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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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3-04-17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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