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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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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士小字第000581號陳惠蘭之期日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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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 4月16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士民同113年度士小字第  581  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陳惠蘭期日通知書。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調1項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本庭113年度士小字第581號清償信用卡消費借款事件,應送達之期日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 15日下午 14 時 37分在本庭第1法庭(臺北市重慶北路四段2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王若羽

 

  • 發布日期:113-04-16
  • 更新日期:113-04-16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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