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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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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079802號李明章、李吉、李麒麟、李再興、李阿讚、李吉雄、李阿昌、李添賜、李清田、李丙登、蔡宏圖、李建生、林李小夜、陳美蓮、施蘭芬、李添勇、陳李阿瑞、李芃慧、李政陽、李政浩之不動產優先承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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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1司執高字第7980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明章、李吉、李麒麟、李再興、
      李阿讚、李吉雄、李阿昌、李添賜、李清田、李丙登、蔡
      宏圖、李建生、林李小夜、陳美蓮、施蘭芬、李添勇、陳
      李阿瑞、李芃慧、李政陽、李政浩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
      份有限公司113年2月6日112士金職一字第76號不動產優先
      承買通知一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高字第79802號債權人富邦資產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與債務人劉莊玉霜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
  許對旨揭當事人公事送達,如附件節本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件:請於文到10日內,陳明是否願以拍定價格優先購買債務
        人之不動產。逾期不為陳明,即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高股 書記官 李原佶

  • 發布日期:113-04-15
  • 更新日期:113-04-15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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