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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勞小字第000033號華恩國際開發有限公司之開庭通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文112年度勞小字第33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華恩國際開發有限公司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勞小字第33號請求給付工資等事 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29日下午1時55分,在本院(設臺北市內湖區民 權東路6段91號)2樓簡易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邱明慧
擬 核 判
股 別:文股
- 發布日期:113-03-29
- 更新日期:113-03-29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