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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拍字第25號曾經洲即曾吳美佐之繼承人之陳述意見通知及聲請狀繕本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司竟113年度司拍字第25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曾經洲即曾吳美佐之繼承人之陳述意見通知及聲請狀繕本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3年度司拍字第25號華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曾經洲即曾吳美佐之繼承人等間拍賣抵押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陳述意見通知及聲請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曾經洲即曾吳美佐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江家慶
股 別:司竟股
- 發布日期:113-03-27
- 更新日期:113-03-27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