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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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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03610號葉清欽之執行命令、拍賣期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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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3司執簡字第361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葉清欽之113年1月12日、113年1月17日執行命令各1件、113年5月1日股票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3610號債權人臺北市士林區農會與債務人葉清欽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附件節本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件:債務人所有在第三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管之國產建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包股息、股利等),於說明二債權額範圍內禁止為移轉或其他處分;倘股票為未上市、上櫃或興櫃之實體股票,並應依說明五辦理。
禁止債務人在說明二範圍內收取對第三人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包股息、股利等)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並應依說明三辦理。
禁止債務人在說明二範圍內收取對第三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士林中正路郵局(臺北73支)之存款債權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
本院定於113年5月1日下午3時40分在說明四場所,實施公開拍賣如附表股票,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簡股書記官杜依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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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3-03-27
  • 更新日期:113-03-27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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