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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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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補字第817號姚望正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112年8月14日民事裁定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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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團112年度補字第817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姚望正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112年8月14日民事裁定正本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補字第817號群策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姚望正等間塗銷抵押權登記。
      二、應送達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112年8月14日民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姚望正得隨時來院領取。
 
國內國外公送
 
 
書  記  官  黎隆勝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2-11-07
  • 更新日期:112-11-07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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