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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3417號簡添鴻之執行命令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8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2司執勇字第1341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簡添鴻之112年6月8日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3417號債權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簡添鴻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8 日
民事執行處勇股書記官辛旻熹
- 發布日期:112-07-06
- 更新日期:112-07-06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