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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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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6708號徐玠球之執行命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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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5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2司執強字第3670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徐玠球之112年5月25日執行命令1件、112年6月19日通知1件及112年7月5日准債權人延緩執行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6708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徐玠球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5   日
民事執行處強股書記官楊家玲
 

  • 發布日期:112-07-06
  • 更新日期:112-07-06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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