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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9159號朱文國等之債權計算書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4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1司執貴字第1915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朱文國、朱書甫即朱文化、朱文同之債權計算書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9159號債權人陳德勝等與債務人朱文用、朱文程、朱文通、朱文國、朱書甫即朱文化、朱麗萍、朱文同間分割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4 日
民事執行處貴股書記官王玉雙
- 發布日期:112-07-05
- 更新日期:112-07-05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