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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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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拍字第36號李妍曦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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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5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司竟112年度司拍字第36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李妍曦之裁定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司拍字第36號聲請人新北市中和地區農會與相對人李妍曦間拍賣抵押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李妍曦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江家慶
股       別:司竟股

  • 發布日期:112-07-05
  • 更新日期:112-07-05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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