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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543號被告藝匠家國際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宋忠英之判決正本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3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格112年度訴字第543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藝匠家國際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宋忠英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訴字第543號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藝匠家國際有限公司等間清償借款。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藝匠家國際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宋忠英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賴怡婷
擬 核 判
函 稿 代 碼:E012-1 公示送達公告(裁判)
股 別:格股
- 發布日期:112-07-05
- 更新日期:112-07-05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