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胡交簡字第198號黃朝宮之刑事簡易判決1件。

字型大小: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4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刑勤112年度湖交簡字第198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黃朝宮之刑事簡易判決1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及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湖交簡字第198號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與黃朝宮間公共危險。
      二、應送達之刑事簡易判決,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黃朝宮得隨時來院領取(庭址設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

書  記  官  朱鈴玉


股       別:勤股
 

  • 發布日期:112-07-04
  • 更新日期:112-07-04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