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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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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504號湯朝松即朝順機車行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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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常112年度訴字第50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湯朝松即朝順機車行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訴字第504號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湯朝松即朝順機車行間清償借款。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湯朝松即朝順機車行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吳帛芹

股       別:常股
 

  • 發布日期:112-07-03
  • 更新日期:112-07-03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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