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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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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5956號胡藢諼之執行命令1件、保險人部分異議命債務人陳述意見函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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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27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2司執助意字第595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胡藢諼之112年5月30日執行命令1件及112年6月27日保險人部分異議命債務人陳述意見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5956號債權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胡藢諼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意股書記官劉晏瑄
 

  • 發布日期:112-06-30
  • 更新日期:112-06-30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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