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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7393號廖美麗之扣押命令、通知陳述意見函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27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2司執富字第3739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廖美麗之112年5月29日扣押命令、112年6月27日通知陳述意見函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7393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廖美麗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富股書記官簡吟倫
- 發布日期:112-06-27
- 更新日期:112-06-27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