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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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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6890號陳明甄即陳秀霞之詢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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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25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1司執吉字第6689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明甄即陳秀霞之112年7月28日詢價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6890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陳明甄即陳秀霞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吉股書記官陳紀元

  • 發布日期:112-06-26
  • 更新日期:112-06-26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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