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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聲字第152號李品江之陳述意見通知及聲請狀繕本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司成112年度司聲字第152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李品江之陳述意見通知及聲請狀繕本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司聲字第152號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李品江等間確定訴訟費用額事項。
二、應送達之陳述意見通知及聲請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李品江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江家慶
股 別:司成股
- 發布日期:112-06-19
- 更新日期:112-06-19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