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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7746號許正義、許正陽、許德勝、許棋荃、許淑芬之囑託塗銷不動產查封登記函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1司執富字第774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許正義、許正陽、許德勝、許棋荃、許淑芬之112年6月17日囑託塗銷不動產查封登記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7746號債權人羅羿森等與債務人許正義、許正陽、許德勝、許棋荃、許淑芬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7 日
民事執行處富股書記官簡吟倫
- 發布日期:112-06-17
- 更新日期:112-06-17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