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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0037號華苔珊即華珮伶之拍賣通知
例稿名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4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1司執富字第5003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華苔珊即華珮伶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
股份有限公司112年6月14日112士金職一字第30號拍賣通
知一件。(拍賣時間:112年7月12日上午11時,拍賣地點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00號10樓)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富第50037號債權人花旗(台灣)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華苔珊即華珮伶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
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
隨時來院領取。
民事執行處富股 書記官 簡吟倫
函稿代碼:1-662
- 發布日期:112-06-17
- 更新日期:112-06-17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