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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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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湖司聲字第11號鄭英輝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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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司勉112年度湖司聲字第11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鄭英輝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本庭112年度湖司聲字第11號聲請公示送達事件,應送達之裁定正本一件,現由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民權東路六段91號)。
司勉股書記官    許慈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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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湖司聲11pdf
  • 發布日期:112-06-17
  • 更新日期:112-06-17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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