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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湖交簡字第92號周義晴之刑事簡易判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刑勵112年度湖交簡字第92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周義晴之刑事簡易判決1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及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湖交簡字第92號周義晴公共危險案件。
二、應送達之刑事簡易判決,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周義晴得隨時來院領取(庭址設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
書 記 官 趙薇莉
股 別:勵股
- 發布日期:112-06-13
- 更新日期:112-06-13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