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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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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1709號蔣宜溱(原名:蔣玉楨)之支付轉給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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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9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2司執助吉字第170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蔣宜溱(原名:蔣玉楨)之112年6月9日支付轉給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1709號債權人台灣樂天信用卡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蔣宜溱(原名:蔣玉楨)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9   日

民事執行處吉股書記官陳紀元

  • 發布日期:112-06-12
  • 更新日期:112-06-12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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