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24號廖年毓之判決正本

字型大小: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9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明112年度重訴字第2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廖年毓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重訴字第24號徐明哲與廖年毓等間損害賠償等。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廖年毓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陳芝箖


股       別:明股
 

  • 發布日期:112-06-12
  • 更新日期:112-06-12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