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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891號聚亨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鄭凱元之裁定正本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2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致112年度訴字第891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聚亨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鄭凱元之裁定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訴字第891號郭人豪與聚亨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等間清償借款。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聚亨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鄭凱元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李佩諭
- 發布日期:112-06-12
- 更新日期:112-06-12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