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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執字第79127號陳朝明、許永和、許慧萍、許陳木葉、陳孟珠、陳碧蓮、陳羅牡丹、陳健興、陳游秀昭、陳健能、陳健南、陳健生、陳盈安、林鈺琪、陳聰榮、陳毅峯、陳毅昌、劉嘉輝,林文彥、盧仁裕、吳羅敏妹、劉淑媛、陳順波、吳秀子、朱孔學、呂憲文、陳秀華、連俊昌、吳文維、邱美桃、莊木承、陳秀蓮、杜育玲、歐陽玲、蔡崇郎、陳素貞、蘇清俊、王銘璋、李麗娟、李盈撰、李雪雲、葉天琪、陳德龍、郭琍娟、江俊輝、江金芬、陳蔡青昔、元榮晙、黃柔丰、郭兆容、倪蓮筠、黃亮宇、邱宏頌、江火木即陳金財之繼承人、江明通即陳金財之繼承人、陳邱玉霞即陳金檀之繼承人、陳進益即陳金檀之繼承人、陳孟珠即陳王雪子之繼承人、陳朝成即陳許素娥之繼承人、陳進松即陳金榜繼承人、陳志勇陳金榜繼承人、陳冠丹陳金榜繼承人之優先承買通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2日
發文字號:士院錫109司執慎字第7912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朝明、許永和、許慧萍、許陳木葉
、陳孟珠、陳碧蓮、陳羅牡丹、陳健興、陳游秀昭、陳健
能、陳健南、陳健生、陳盈安、林鈺琪、陳聰榮、陳毅峯
、陳毅昌、劉嘉輝,林文彥、盧仁裕、吳羅敏妹、劉淑媛
、陳順波、吳秀子、朱孔學、呂憲文、陳秀華、連俊昌、
吳文維、邱美桃、莊木承、陳秀蓮、杜育玲、歐陽玲、蔡
崇郎、陳素貞、蘇清俊、王銘璋、李麗娟、李盈撰、李雪
雲、葉天琪、陳德龍、郭琍娟、江俊輝、江金芬、陳蔡青
昔、元榮晙、黃柔丰、郭兆容、倪蓮筠、黃亮宇、邱宏頌
、江火木即陳金財之繼承人、江明通即陳金財之繼承人、
陳邱玉霞即陳金檀之繼承人、陳進益即陳金檀之繼承人、
陳孟珠即陳王雪子之繼承人、陳朝成即陳許素娥之繼承人
、陳進松即陳金榜繼承人、陳志勇陳金榜繼承人、陳冠丹
陳金榜繼承人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1年4
月25日、111年7月25日110士金職四字第160號優先承買通
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本院109年度司執慎第79127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與債務人阮氏燕、陳鈺萱、陳鈺琳、陳鈺圻 (上四人均為
債務人陳孟宏之繼承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
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
民事執行處慎股 書記官 周惠婷
- 發布日期:112-06-11
- 更新日期:112-06-11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