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4657號謝火樹之是否同意應買函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6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1司執智字第3465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謝火樹之是否同意應買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4657號債權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謝火樹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6 日
民事執行處智股書記官張純華
- 發布日期:112-06-09
- 更新日期:112-06-09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